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二十九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100460102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34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五日數位發展部數位法制字第 11106000011
號令發布涉及有關資訊服務、AI、資安、應用軟體、內容軟體、電信等
產業相關事項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起,相關權
限業務皆由數位發展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處理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十三日數位發展部數授產興字第 1125000038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2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十二日數位發展部數授產興字第 1145000180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