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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網際網路位址及頂級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業務輔導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7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數位資源字第11160003361號 令
法規體系: 資源管理目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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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交通部交郵字第 10950081821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4307 號公
  告第 2  條、第 5  條、第 6  條、第 7  條、第 8  條、第 9  條、
  第 10 條所列屬「交通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起
  改由「數位發展部」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八日數位發展部數位資源字第 111600033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0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