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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院授數多元字第1123001832號函
法規體系: 多元創新目
立法理由:
全文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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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七日行政院院授發資字第1041500401號函訂
  定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十三日行政院院授發資字第1061500184號函
  修正第 4、6、10、1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行政院院授發資字第1061502882號
  函修正第 2~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五日數位發展部數位法制字第 11106000011
  號令發布涉及有關政府資訊管理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源
  分配相關事項等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
  十七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數位發展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處理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八日行政院院授數多元字第1123000041號
   函修正第 2~4、9、1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112年11月27日院授數多元字第
   1123001832號函部分修訂;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