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六日行政主計處處授速審字第 0940000102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十六日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會訊字第 1
012460332 號函修正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十四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發資字第 1031500863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各機關設置及應用電腦管理要點;新名稱:各機關資通訊應
用管理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四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發資字第 1081502033
號函修正全文 9 點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數位發展部數位政府字第 1114000
387 號函修正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