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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1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數授產經字第1134000041號 令
法規體系: 數位產業目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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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110240176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除第 13 條第 4  款自發布日施行外,其餘自一
  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4307 號公
  告第 3  條第 3  款、第 5  條第 4  項所列屬「經濟部」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起改由「數位發展部」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數位發展部數授產經字第 112400007
  4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數位發展部數授產經字第 113400004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16  條條文;增訂第 5-1  條條文;除一百十二
  年二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之第 3  條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
  ,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