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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7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通傳基礎字第10963016330號
法規體系: 韌性建設目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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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九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基礎字第 10963
  01633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4307 號公
  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4  項、第 4  條、第
  5 條第 2  項、第 6  條第 2  項、第 7  條、第 8  條第 7  項、第
  8 項、第 9  條、第 10 條第 1  項、第 11 條第 1  項、第 2  項、
  第 4  項、第 12 條第 1  項、第 4  項、第 13 條所列屬「國家通訊
  傳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起改由「數位發
  展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