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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促進電信事業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輔導獎勵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7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數授產通字第1123000015號 令
法規體系: 數位產業目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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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交通部交郵字第 10950078851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25 條;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4307 號公
  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5  條、第 6  條第 1  項、第 9  條、第
  10  條、第 11 條、第 12 條、第 13 條、第 14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4  項、第 16 條第 1  項、第 17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8  條、第 19 條、第 20 條、第 21 條、第 22 條、第 23 條、第
  24  條、第 25 條所列屬「交通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
  十七日起改由「數位發展部」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十七日數位發展部數授產通字第 112300001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25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