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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4 月 1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5 年 0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數授資法字第1155000010號 函
法規體系: 資通安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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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護字第 1080171497 號函訂
  定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數位發展部數授資綜字第 1111000
  056 號函修正第 3~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十五日數位發展部數授資法字第 115500001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