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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4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數授資綜字第 1111000056 號函
法規體系: 資通安全目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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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護字第 1080171497 號函訂
  定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數位發展部數授資綜字第 1111000
  056 號函修正第 3~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