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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數位發展部推薦從事跨境網路交易價金代收轉付資料處理服務業者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數授產經字第11140002091號 令
法規體系: 數位產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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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四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40241053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8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五日數位發展部數位法制字第 11106000011  
  號令發布,行政規則內容涉及有關資訊服務、AI、資安、應用軟體、內
  容軟體、電信等產業相關事項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
  七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數位發展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處理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數位發展部數授產經字第 111400020
  9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經濟部推薦從事跨境網路交易價金代收轉付資料處理服務業
  者作業要點;新名稱:數位發展部推薦從事跨境網路交易價金代收轉付
  資料處理服務業者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