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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政府資料開放作業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2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院授數多元字第 1123000083 號函
法規體系: 多元創新目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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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授研訊字第 1022460185 號
  訂定全文 17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授發資字第 1061502736 號
  函修正全文 15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十七日行政院院授發資字第 1081500073 號函
  修正全文 18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五日數位發展部數位法制字第 11106000011  
  號令發布涉及有關政府資訊管理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源
  分配相關事項等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
  十七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數位發展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處理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九日行政院院授數多元字第 1123000083 號
  函修正第 12、1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