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電子簽章法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4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數授產經字第1134000889號 令
法規體系: 數位產業目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日經濟部(91)經商字第 0910205997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4307 號公
  告第 6  條、第 8  條、第 9  條、第 11 條第 1  項第 9  款所列屬
  「經濟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起改由「數位發展
  部」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數位發展部數授產經字第 113400088
  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