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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航空器無線電臺使用頻率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6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數位資源字第1136001147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管理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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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航空器無線電臺使用頻率」,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航空器無線電臺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告事項:一、「航空器無線電臺使用頻率」(如附件)。
          二、依「航空器無線電臺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本公告之航空器無線
              電臺使用頻率僅專供收發與飛航有關之電信,不得做為其他用途;另
              依「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航空器無線電臺依本公
              告使用之頻率,免經主管機關核配及發給頻率使用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