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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電信事業免分攤電信普及服務費用之電信服務年營業額上限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9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通傳平臺字第 10941027840 號
法規體系:
韌性建設目
圖表附件:
電信事業免分攤電信普及服務費用之電信服務年營業額上限總說明及逐條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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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主 旨:公告「電信事業免分攤電信普及服務費用之電信服務年營業額上限」,並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 據:電信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電信事業應依規定分攤電信普及服務費用,但其於實施年度之電信服務年
營業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者,免分攤該年度之電信普及服務費用。